招聘人数:1 人
到岗时间:不限
年龄要求:18-40周岁
性别要求:不限性别
婚况要求:不限婚况
江西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9年。学校是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入选 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教育50强高校 和 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 。
学校现设有本科专业31个,涵盖医、理、工、文、经、管、艺、教育等学科门类。拥有中医学、中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和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共3个授权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江西省一流学科3个,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8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专病)7个。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
学校拥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中药固体制剂制造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蒙药丸剂关键技术及工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创新药物与高效节能降耗制药设备国家重点实验室),有57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其中包括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院士工作站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
学校现拥有3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 三级甲等 中医、中西医结合直属附属医院。近年来,学校各项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已成为以中医药教育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产学研结合特色鲜明的高等中医药院校。详情请登录学校主页(http://www.jxutcm.edu.cn/)
一、引进人才类型
第一类:杰出人才
拥有良好学术声誉与学术领导能力,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做出了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能引领学科发展,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学校教学、科研整体水平,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相关学科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声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二类:领军人才
具有学术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做出具有影响力的突出贡献,能够把握本领域学科发展方向,引领本领域学术前沿,承担国家或区域重大战略需求领域的科学研究,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开展教学改革研究,负责创新课程体系建设;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国际影响力。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的带头人;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国家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三类:拔尖人才
具有正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在学术学科方面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带头人,所从事的领域具有一定科研优势,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水平或居省内领先地位。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带头人;省级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以上。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以上;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以上。担任中华中医药学会、针灸学会、中药学会、药学会等行业一级学会的二级分会副主任委员以上。国家级或行业规划教材主编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四类:博士人才
A.应聘教学科研岗位,在其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内崭露头角,已获得较高学术成就或同行专家公认的科研成果,具有创新发展潜力的博士研究生、出站博士后。
B.应聘教学科研岗位,为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及学科或第四、五轮学科评估获A+学科的博士研究生(根据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判定);中国科学院等国家级科研院所及国家部委下属科研院所博士研究生;中医临床专业博士研究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中医 四大经典 (金匮、伤寒、温病、内经方向)或西医内科学、西医外科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C.应聘教学科研岗位,教学科研及学科专业建设所需的其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D.应聘管理岗位、教学辅助岗位,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第五类:师资博士后
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不超过2年。
二、引进人才待遇
1.高层次人才待遇
引进人才 | 科研启动金 | 引进待遇(万元) (包含安家费、 购房补贴) | 其他相关待遇 |
类型 | 自然学科 (万元) | 人文社科 (万元) |
第一类:杰出人才 | 面议 |
第二类:领军人才 | 100-300 | 50-100 | 200 | 年薪80-100万元 |
第三类:拔尖人才 | 50-80 | 20-40 | 50-80 | 年薪30-50万元 |
第四类:博士人才 | 5-10 | 3-8 | 20-50 | 按规定享受国家基本工资、学校绩效工资,博士津贴500元/月(发3年),提供1年公租房一间免费使用,或发放租房补贴1200元/月(发1年);享受学校相应奖励及附属三甲医院提供的优质医疗保障服务。 如有海外博士后经历的,引进待遇可再增加5万元;具有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后经历的,引进待遇可再增加3万元。 |
第五类:师资博士后 | (1)在站期间(2年)年薪25万元,可申报内聘副教授。 (2)有意愿留校工作的,与学校签订留校协议,给予65万元引进费,科研启动10万元。 |
注:
(1)以上引进待遇均为税前待遇。
(2)第一、二、三类人才引进待遇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国内外同行专家或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组建专家评议组,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等进行综合评议。
(3)业绩特别优秀突出的第四类博士人才可申请年薪制,年薪范围为25-35万元。须经国内外同行专家或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组建专家评议组,根据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等进行综合评议。
2.南昌市政策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在2020年6月16日之后来赣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具体参见《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洪发〔2020〕9号)及其补充规定。
3.江西省政策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江西省人才支持政策:推荐申报江西省 双千计划 人才项目(国家级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进入考察环节)、江西省 井冈学者 等人才项目;入选可享受相应的科研经费资助和生活补贴,具体详见相关文件。
求职提醒:求职过程请勿缴纳费用,谨防诈骗!若信息不实请举报。 010-8484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