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富有创新、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道德修养,身心健康。
5.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有较好的积累,熟练掌握英语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6.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