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全面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用人单位 | 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备注 |
后勤处 (校医院) | 专业技术岗 (岗位代码2001737) | 1 | 护理学 | 研究生 | 硕士 |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副高级年龄45周岁以下,正高级年龄50周岁以下) |
外国语学院 | 专业技术岗 (岗位代码2001738) | 1 | 课程与教学论(英语) | 研究生 | 硕士 |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对具备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即 1977年1月1日(含)后出生 。对具备正高职称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即 1972年1月1日(含)后出生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