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引进待遇
引进高层次人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分为五个层次,待遇优厚,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一)高层次人才
人才层次 | 引进条件 | 引进待遇 |
第一层次 |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相当、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的著名学者。 | 面议(一人一议) |
第二层次 | 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要从事与学校事业发展密切相关学科领域研究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主持);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主持);国家级教学名师;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相当,在本学科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在学术界具有重大影响的知名学者。 | 1.安家费:不低于200万元(税前); 2.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类不低于1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50万元; 3.配套平台建设费:理工科类不低于10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00万元,视工作需要配置; 4.协助组建科研团队,配备团队成员; 5.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提供人才专用住房免费居住并发放购房补贴60万元(税前); 6.年薪不低于100万元(税前)。 |
第三层次 | 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主持);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相当,在本学科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业绩,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在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的优秀学者。 | 1.安家费:不低于100万元(税前); 2.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类不低于4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20万元; 3.配套平台建设费:理工科类不低于2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30万元,视工作需要配置; 4.协助组建科研团队,配备团队成员; 5.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享受购房补贴50万元(税前);不购房者,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 6.年薪不低于50万元(基础薪酬)+贡献绩效,税前。 |
第四层次 | 1.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及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形成较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的学术积累,主持过国家级项目,具备成为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潜力的优秀人才。 2.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初步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丰富的学术积累,具备承担国家级项目的能力,具备成为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潜力的优秀人才。 | 1.安家费:不低于50万元(税前); 2.科研启动费:理工科类不低于3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20万元; 3.根据学校相关办法,可享受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4.年收入不低于25万元+贡献绩效。 |
第五层次 |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优秀人才。 | 1.安家费:10-35万元(税前); 2.科研启动费:理工科类10-20万元,人文社科类5-15万元; 3.根据学校相关办法,可享受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4.年收入不低于18万元+贡献绩效。 |
学校妥善解决引进人才配偶的随迁、安置和子女的入学问题。 1.配偶:本着人岗适配的原则,结合其本人履职能力、学校岗位空缺等情况,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工作。按第三层次及以上待遇引进人才的配偶,若无适合工作岗位,可一次性享受10-20万元(税前)的生活补助。 2.子女:引进人才子女优先入读桂电幼儿园、小学、中学。 |
(二)博士后
年龄不超过35周岁,招收类别为师资项目博士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和项目博士后,培养期限为3年,年薪28-48万元(不含单位社保部分),详见《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后招聘公告》(网址:https://www.guet.edu.cn/rsc/2024/0326/c89a120186/page.htm)。
(三)其他支持政策
1.自治区高层次人才
引进高层次人才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层次 | 生活补助 | 一次性购房补贴 | 科研补助 |
A层次人才 | 20万元 (每年) | 200万元 | 一事一议 |
B层次人才 | 30万元 (连续发放5年) | 120万元 | 每年自然科学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0万元,连续补助5年。 |
C层次人才 | 20万元 (连续发放5年) | 100万元 | 每年自然科学类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连续补助5年。 |
D层次人才 | 15万元 (连续发放3年) | 70万元 | 每年自然科学类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元,连续补助3年。 |
E层次人才 | 10万元 (连续发放3年) | 50万元 | 每年自然科学类1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8万元,连续补助3年。 |
2.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
引进高层次人才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项目类型 | 生活补助 | 科研补助 |
广西杰出人才 (每2年遴选一批) | 150万元 | 500万元(可一事一议额外申请)。 |
广西八桂学者 (每年遴选一批) | 100万元 | 300万元(科技创新类)、 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
八桂青年拔尖人才 (每年遴选一批) | 45万元 | 60万元(科技创新类)、 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
广西人才小高地 (每年遴选一批) | 每个团队1000万元建设经费。 |
3.桂林市高层次人才
引进高层次人才如获认定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另享受桂林市支持政策;详情请登录桂林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s://gcc.glrcw.com/)查阅。
4.南宁市高层次人才
引进高层次人才如获认定南宁市高层次人才,另享受南宁市支持政策;详情请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nanning.gov.cn/)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