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附属医院 | 医生 | 临床医学 |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756-6277629; 招聘邮箱:zywyrsk@zhuhai.gov.cn;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第四层次 | 第五层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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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费 | 年薪 500万元 | 年薪 150万元 | 60万元 | 40万元 | 20万元 |
住房待遇 | 水木清华住房200平米(或面议) | 水木清华住房150平米(或面议) | 水木清华住房120平米 | 发放住房补贴60万元,并免费提供为期1年的公租房1套。 | 发放住房补贴50万元,并免费提供为期1年的公租房1套。 |
薪资待遇 | 年薪500万元包干,与引进费不重复发放 | 年薪150万元包干,与引进费不重复发放 | 按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标准发放工资 | 按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标准发放工资 | 未获得副高职称的,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资待遇(3年); 已获得副高职称的,享受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工资待遇(3年) |
配偶工作安置: 1.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配偶: (1)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或硕士研究生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按照贵州省人才政策,以事业编制安置其工作。 (2)配偶为博士研究生且通过解决安置途径入编的可以免于参加博士业绩考核且不享受引进人才待遇。 2.第五层次人才配偶工作安置: (1)具有全日制双证硕士研究生学历且不超过40周岁或副高职称且不超过45周岁的人才配偶,按照贵州省人才政策,以事业编制安置工作;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人才配偶且不超过35周岁,按学校非编制职工安置工作,并给予非编制职工相应待遇。 (3)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人才配偶,学校不再安置其工作。 子女入学: 学校帮助协调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 路费报销: 到我校实地参加面试的高层次人才,学校承担其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 |
注:各附属医院及珠海校区引进人才待遇请咨询各相关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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