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在国内外期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科研工作,思想品质好,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服从教研室安排承担本科生授课工作。
四川大学法学院,地处"天府之国"成都,位于成都市双流区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内。学院最早成立于1906年,在全国法律专业院校当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为保护双方隐私,本号码为虚拟号码
请使用手机号 拨打电话
Copyright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北京神州之窗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京ICP备13005968号
地址: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EMAIL:job100zp@163.com
Powered by 100z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