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基本条件
1、近三年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备全脱产在本创新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3、符合本中心研究方向和专业要求。
二、本中心近期研究方向
1、围绕自然资源、资产、资本管理的方向,利用深圳地缘优势、法治优势、信息优势,加大我中心的服务深度和广度,力争在交易品种、交易手段等方面有所创新。
2、组建并运行我市自然资源综合交易平台(涵盖山水林田湖草),建立并完善我中心在自然资源交易中的职能,更好的服务于我市的自然资源管理。
3、依托现有中国土地展平台,进一步构建基于 互联网 土地 的新型运营模式,以加快融入世界会展行业。
4、按照深圳市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产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运作方案》,全面深化推进产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相关制度性规范。同时在梳理相关业务流程的基础之上,逐步完善土地市场服务监管体系。
5、为开展以上工作,在我中心现有信息系统基础之上,充分利用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房地产工程技术、遥感测绘技术、安全保密技术、监控审查技术、电子认证技术等搭建新一代交易平台。
三、招聘专业方向
我中心拟招收如下方向博士后从事相关研究工作:
1、经济学(含应用经济学、统计学);
2、历史学(含博物馆学、考古学);
3、海洋学(含海洋地质、海洋生物及海洋史);
4、农学(含林学,渔业);
5、文学(含新闻学、传播学);
6、管理学(含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7、法学(含民商法,社会学);
8、计算机、信息安全。
四、相关待遇
(一)本单位待遇
1、为进站博士后提供税前12000元/月的工资待遇;
2、同正式员工一样享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福利等待遇;
3、提供保障性住房一间(需缴纳保障性租金和水电等基本费用)或享受相关住房补贴;
4、博士后出站后可择优录取为本中心带编制职员。
(二)深圳市相关待遇(具体政策以相关部门公布为准)
1、市政府对在站期间完成开题考核和中期考核合格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发放每人每年18万元的生活补助,总额不超过36万元(免税)。
2、市政府对博士后出站选择留(来)深圳从事科研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出站博士后人员,给予30万元资助,用于出站博士后科研投入或创新创业前期费用。
3、博士后出站留(来)深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者,可以申请认定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后备级人才,享受市政府相应的人才补贴。具体见深发[2018]10号文《关于实施 鹏城英才计划 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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