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1、具有国内重点高校或科学院系统教授或研究员职称和博士学位;有二类人才或三类人才称号。
2、近3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1项以上,在本学科国外顶尖杂志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2篇以上(理工科)或在本学科国内外顶尖杂志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2篇以上(人文社科)。
3、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博士点学科或学科方向建设的领导工作。
(二)要求:
1、办理人事调动,全职在校工作,服务期8年。
2、来校后完成80学时/年教学工作量。在服务期内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国家级科研奖励(含教育部人文社科奖)2项;在本学科国外顶尖杂志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5篇以上(理工科)或在本学科国内外顶尖杂志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人文社科)。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淮北师范大学。
(三)待遇:
1、工资及绩效:年薪制。有二类人才称号者年薪100万元人民币;有三类人才称号者年薪50万元人民币。
2、有二类人才称号者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各半)共计100万元;有三类人才称号者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各半)共计6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其中:理工类100—200万元,人文社科类60—100万元。
4、配偶或子女工作安排:配偶或子女(各一人)具有硕士学历学位者,校内安排工作,占编使用;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下的,校内安排工作,实行人事代理;夫妻或子女同进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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