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1、应聘者须政治素质好、学术造诣深,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分为四个层次,本次招聘主要针对第三、四层次人才,满足以下条件者可应聘。
(1)第三层次人才:国家 优秀青年基金 获得者,国家 青年千人计划 入选者,国家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入选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排名四~六),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
(2)第四层次人才: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科技部重点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中科院优秀 百人计划 入选者,教育部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入选者, 百篇优秀博士论文 获得者,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2~3),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
注:未满足上述条件,但在信息通信软科学研究领域科研成果突出者,或该领域的海外高水平学者或研究人员,将依据其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比照上述第三、四层次人才条件综合评定。
海外高层次人才须在海内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研工作经历,回国(来华)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3、上述第三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第四层次人才的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二、岗位职责(具体以签署的协议为准)
1、建设特色研究团队,聚焦信息产业领域的法商交叉研究,培育、打造高水平的ICT软科学研究特色团队,成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
2、开展全方位、高层次的国内外合作,提升研究院的学术水平和国内外影响力;
3、推进研究院学科建设,申报法学学科点;
三、聘用方式及待遇(具体以签署的协议为准)
1、事业编制,人事档案须完整转入我校
2、实行年薪制,并提供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具体待遇面议;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人事档案完整转入我校后,学校根据高层次人才配偶的学位、学历、职称、原从事的职业、年龄和业务水平等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安排配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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