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条件
招聘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二本以上),本、硕、博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1)A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一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本学科顶尖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②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且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一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二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
③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
(2)B类博士研究生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下列条件:
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一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我校认定的本学科二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理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SCI三区和EI核心版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上述论文均要求本人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招聘待遇
(1)安家费:A类博士研究生40万元,B类博士研究生30万元。
(2)提供120 m2左右校内集资住房一套,享受校内职工同等价格。夫妻双方同为博士的,只享受一套校内房源。
(3)房租补贴每月600元,发放2年。
(4)科研启动经费:以项目评审形式资助,非实验性学科5~7万元,实验性学科8~10万元。
(5)博士学位基础津贴每月400元。
(6)符合学校 南湖学者奖励计划 青年项目A类或B类条件的,每月另行奖励6000元或3000元(税后)。入选条件见《信阳师范学院 南湖学者奖励计划 青年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附件二)。
(7)享受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奖励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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