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引进博士研究生条件及待遇
1、引进条件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二本以上院校),本、硕、博期间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在本专业公认的重要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本研究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的高水平研究论文1篇(第一作者)。
2、引进待遇
(1)发给购房补贴:具有正高级职务者40万元,具有副高级职务者35万元,具有中级及以下职务者30万元;提供学校团购住房一套(享受校内职工购房价格);发给房租补贴(600元/月),发放2年。
(2)提供安家费:紧缺专业10万元,非紧缺专业5万元。根据河南省政策,对博士后人员可申报来豫工作的安家费补助。
(3)科研启动经费:以项目评审形式资助,文科、非实验性理科5~7万元,工科、实验性理科8~10万元。
(4)发给博士津贴400元/月,副教授以下职务的博士来校后,享受副教授同等校内岗位津贴。
(5)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编制内安排工作;配偶为全日制本科,视校内岗位需求情况,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6)根据需要提供实验室、办公室及相应设备。
(7)帮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8)留学归国的优秀博士(博士后),待遇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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