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本科30岁以下;硕士35岁以下;博士或副教授40岁及以下;教授、博士且副教授45岁及以下;博士且教授:50岁及以下。成果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3岁。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五)应聘者所获得的本、硕、博学历均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所获得国外大学学位必须取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六)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教师岗位还要求具备较高的教学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管理岗位要求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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