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专业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具备所需的专业背景及工作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岗位需求可通过登录上海海关学院门户网站—师资建设— 人才引进 栏目查询。
招聘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招聘计划发布后,应聘人员可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招聘邮箱,也可通过推荐递交简历。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文档名称请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 )发送到以下相关邮箱。其中,高层次人才简历发送人事处邮箱的同时发送院系邮箱;其他专任教师和辅导员简历仅需发送院系、部门邮箱。
人员类别 | 部门 | 简历发放邮箱地址 | 联系电话 |
高层次人才 | 人事处 | shcchr@shcc.edu.cn | 021-28991276 |
其他专任教师 | 海关与公共管理学院 | hgx@shcc.edu.cn | 021-28991724 |
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 | jjgx@shcc.edu.cn | 021-28991131 | |
工商管理与关务学院 | pxb@shcc.edu.cn | 021-28991622 | |
海关法律系 | hgflx@shcc.edu.cn | 021-28991183 | |
海关外语系 | wyx@shcc.edu.cn | 021-28991123 | |
公共教学部 | jcb@shcc.edu.cn | 021-28991095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flx@shcc.edu.cn | 021-28991040 | |
检验检疫技术交流部 | jyjy@shcc.edu.cn | 021-28991032 | |
海关史研究院 | hgs@shcc.edu.cn | 021-28991058 | |
辅导员 | 学生处 | xsc@shcc.edu.cn | 021-28991061 |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察范围。面试人员须按照1:3比例推荐,如未达到比例,则取消或按比例调减相应岗位数。
(三)面试
1.部门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直接进入部门面试考察环节。部门面试由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部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达到合格线后,方可有资格被推荐至校级面试,部门根据岗位数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校级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2.学校面试
学校面试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校级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达到合格线后,方可有资格被确定为校级面试合格人员。学校面试根据部门推荐情况原则上每两个月组织一次。
(四)体检和考察
学校按岗位数等额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考察人员要经原单位同意,学校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形式主要包括函调、查阅个人档案、与其原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等。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
面试、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心理测试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平台(http://www.mohrss.gov.cn/)及学校官网平台(https://www.shc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递补规定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条件由其他学校面试合格应聘人员递补。
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学校人才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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