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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高层次人才-教师)

面议
浙江省-宁波 | 不限经验 | 博士及以上学历
2023-08-07 更新 被浏览:
最近在线时间:2023-03-28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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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波市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蔚路521号
职位描述
招聘人数:1 人 到岗时间:不限 性别要求:不限性别 婚况要求:不限婚况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宁波大学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分类类别为独立学院,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岗位工资待遇参照同级别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待学院转设完成后优先转入报备员额制。在转设过渡期内,人事代理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由学院发放的每年5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高层次人才津贴。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对象及相关待遇

(一)学术团队(T类)

原则上由一名学术领军人才(A类)或学术带头人(B类)作为团队负责人,由3名及以上学术骨干(C类)或优秀博士(D类)作为团队核心成员组成。

(二)学术领军人才(A类)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 万人计划 杰出人才;国家 万人计划 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带头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 万人计划 青年拔尖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 百人计划 入选者;浙江省 万人计划 领军人才;省级教学名师;浙江省 钱江学者 特聘教授等。

(三)学术带头人(B类)

博士或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至少指导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统领学术队伍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

近5年内,主持过国家级教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或理工科获得单项120万元、人文社科获得单项8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100万以上。

近5年内,理工科在本领域SCI中科院大类一、二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大类三、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人文社科在本领域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一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四)学术骨干(C类)

C1类:

博士,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40周岁以下。

近5年内,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或省部级一般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教研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1项;或理工科获得单项100万元、人文社科获得单项6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

近5年内,理工科在本领域SCI中科院大类一、二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大类三、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人文社科在本领域一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C2类:

博士,45周岁以下,具有丰富的行业企业实践经验或社会资源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政府部门正处级及以上或大中型企业副总及以上职务3年及以上。

近5年内,理工科在本领域SCI中科院大类三、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人文社科在本领域二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部门采纳决策建议稿1项。

近5年内,参与市级及以上创新团队或大型项目(排名前2),且经证实已取得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理工科获得单项120万元、人文社科获得单项8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60万以上。

(五)优秀博士(D类)

D1类:

博士,35周岁以下。

近4年内,理工科在本领域SCI中科院大类三、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人文社科在本领域二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D2类:

博士,45周岁以下。

学科专业背景以及研究领域符合学科专业发展需要,且具有较好的教学与科研潜力。

(六)紧缺人才(E类)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5周岁以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0岁以下)。

所从教专业或研究领域,属于学校审定的紧缺学科专业范围,且具有较好的教学、科研能力。

上述六类引进人员,均需提供反映能力的有关证书、发表论文和论著、收录证明等详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对于艺术类、建筑类、体育类、公共基础类等学科业绩的认定参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相应待遇如下:

人才类别

学校安家费

(万元)

租房补贴

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

科研启动费

(万元)

其他待遇

T

协商

每年2万元,补贴3年

学院协助申请宁波市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

面议


A

协商

面议

可直聘正高。

B

200

自然科学35;

人文社科25

C1

150

每年1.2万元,补贴3年

自然科学20;

人文社科15

可直聘副高。

C2

130

D1

120

自然科学10;

人文社科8


D2

100

E

40

5


此外,根据《宁波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2018年10月11日之后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实际购房总额20%,最高20-60万元的宁波市购房补贴(引进前在甬购房,无法享受购房补贴);另外根据相应人才类别,还可享受15-800万元的安家补助。

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1801179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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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的其他职位
  • 教育事业
  • 高等院校
  • 1000人以上

  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宁波大学与宁波前瞻教育科技发展总公司共同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成立于1999年4月,是浙江省首家进行高校体制改革试点的国有民办二级学院;2004年11月,经国家教育部确认为浙江省首批独立学院;同年12月,获得教育部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最高等级评价。2010年7月,学院被授予首批 全国先进独立学院 荣誉称号。2012年,学院当选全国部分独立学院院长联谊会副理事长单位。2014年被列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本科院校。

  学院设有人文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法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生命医学学院、机械与建筑学院和应用技术学院等7个下属二级学院,49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医学等学科,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学科专业体系。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人数近万名。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根据宁波大学与慈溪市签订的有关协议,双方将共同出资在慈溪市科教园区举办的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校园规划占地800余亩,一期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在校生规模1万人以上,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校园一期建设,力争在2019年9月完成迁建工作制,董事长由宁波大学校长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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