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顶尖/领军人才(A类)
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海内外院士、国家海外人才计划、国家 万人计划 人才、国家杰青、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等人才。
第二类:学科带头人(B类)
B1类:国家 特支计划 青年拔尖人才、国家特聘专家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 百人计划 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浙江省特聘专家、浙江省 万人计划 杰出人才、浙江省 钱江学者 特聘教授、浙江省151第一层次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B2类:
1.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课程的讲授任务。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为硕士生导师,一般应具有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或重点研究机构学习或工作经历,在相关学科具有较高声誉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3.近五年内,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或排名第二参与国家级重点项目1项(外语、艺术等部分专业的人才可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以上);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不包括主任基金、专项基金、青年基金和执行期1年的面上小额资助)。
4.近五年内,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学术期刊论文和一级出版社专著等4篇(部),其中权威级学术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外语、艺术类等部分专业人才可为3篇/部,其中一级学术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或权威级学术期刊论文2篇;或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及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学术期刊论文等高水平代表作6篇,其中SCI一区期刊和TOP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SCI二区不少于2篇;或SCI一区期刊和TOP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及相当于以上层次的人才;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也可分别提供近五年内的4和6篇(部)高水平的第一作者代表作,经校外专家鉴定后认为达到学科带头人(B2类)水平者。
5.如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学科带头人(B2)类别。(1)有海外优秀高校相当于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2)拥有海外知名高校的博士学位,近五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SCI/EI/SSCI/A&HCI收录和一级期刊的学术论文等高水平代表作4篇(其中SSCI/A&HCI收录不少于3篇);自然科学类发表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不少于6篇(其中SCI一区期刊和TOP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第三类:学科方向负责人(C类)
1.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课程的讲授任务。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国外一流大学、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优先。
3.近五年内,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不包括主任基金、专项基金、青年基金、执行期1年的面上小额资助)或主持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1项;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且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1项(第一完成人)。
4.近五年内,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学术期刊论文和一级出版社专著等高水平代表作3篇(部),其中权威级学术期刊不少于1篇(外语、艺术类等部分专业人才一级期刊不少于1篇);或权威级学术期刊2篇;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学术期刊论文等高水平代表作4篇,其中SCI一区期刊和TOP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SCI二区不少于2篇;或SCI一区和TOP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也可分别提供近五年内的3和4篇(部)高水平的第一作者代表作,经校外专家鉴定后认为达到学科方向负责人(C类)水平者。
5.如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学科方向负责人(C类):(1)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连续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科研工作连续3年以上;(2)近五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SCI/EI/SSCI/A&HCI收录和一级期刊的学术论文等高水平代表作4篇(其中SSCI/A&HCI收录不少于2篇);自然科学类发表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SCI一区和TOP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第四类:学术骨干(D类)
1.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课程的讲授任务。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国外一流大学、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优先。
3.近五年内,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2项以上;或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且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排名前二)。
4.近五年内,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级学术期刊论文和一级出版社专著等高水平代表作2篇(部),其中外语、艺术等部分专业的人才可为1篇(部);或权威级学术期刊论文1篇;或CSSCI来源期刊、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5篇;自然科学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或一级学术期刊学术论文等高水平代表作3篇,其中SCI一区和TOP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或SCI二区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也可分别提供近五年内的2和3篇(部)高水平的第一作者代表作,经校外专家鉴定后认为达到学科方向负责人(D类)水平者。
5.如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学术骨干(D类):(1)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连续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科研工作连续3年以上;(2)近五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SCI/EI/SSCI/A&HCI和一级期刊的学术论文等高水平代表作3篇(其中SSCI/A&HCI收录不少于1篇);自然科学类发表SCI二区期刊论文不少于4篇(SCI一区或TOP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第五类优秀博士(E类)
E1类海内外优秀博士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
2.具有博士学位,国外一流大学、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优先。
3.近3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CSSCI来源期刊、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等高水平代表作2篇,或一级期刊1篇或一级出版社学术专著1部;自然科学类发表SCI等一级期刊学术论文2篇或SCI一区1篇或TOP期刊1篇。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也可提供近五年内的1-2篇(部)高水平的第一作者代表作,经校外专家鉴定后认为达到海内外优秀博士(E1类)水平者。
E2类特殊学科的优秀博士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
2.具有特殊学科、专业(艺术学、体育学、新闻传播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护理学、会计学、旅游管理、思政课、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等符合学科和专业发展规划、师资缺口大、国内相应博士点少或因就业需求市场旺盛造成引进难度大的学科、专业)的博士学位,国外一流大学、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国内外著名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优先。
E3类博士研究生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有稳定的研究方向,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发表过本学科高质量的科研论文,具备做教师的基本素质和科学研究的发展能力。
有特殊业绩,经学校认可,A-E类人才均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首聘期内目标任务根据实际另行约定。特殊学科人才的引进条件可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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