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祖国,热爱汉语国际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在外从事汉语教学工作,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沟通与交流,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不限于我校)或完成2学年及以上国外汉语教学任务的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志愿者须获得硕士(含)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拉伯等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周岁(含)。
5.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7.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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