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PI的职责
1、PI负责制定团队发展规划和内部管理制度,统筹团队的日常管理,主持团队科研工作的开展、成果转化、团队人事聘用、团队奖励和内部科研资源调配等。
2、PI团队中有多人符合PI定级条件的,根据PI学术影响力、科研与成果转化能力等因素,结合团队自身意向,由研究院确定一位责任PI承担上述职责。
二、聘用条件
1、一般具有国内985、双一流高校(含一流学科专业毕业)或国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有高级职称,且具有一定的学术成就或重要创新成果(含产品技术创新),在国内外一流科技型企业担任过技术带头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国外知名高校一般指U.S.NEWS、THE、QS或ARWU 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前300名的学校)
2、有能力组织研发团队和争取科研经费。
3、有产业化前景良好的科技成果,有能力开展成果转化特别是产业化工作。
4、PI一般需入职研究院,全日制在研究院工作;对浙江大学教职工等柔性高端人才,以非全职PI身份组建团队的,团队中需要至少有1位全职全岗在研究院工作的团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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