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执行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
办公室(全程办事代理制受理室、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党务、政务、文书、机要、档案、应急、保密、督查督办、信息公开、外事旅游、便民电话、后勤保障、综合行政服务大厅管理,负责本地区交通战备组织协调工作。
党建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监督,负责干部交流、考核、奖惩、工资福利、保险、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党员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负责精神文明建设、人大、统战工作等,负责辖区离退休老干部的日常管理,赋予其辖区内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相关措施,负责治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各种行为,负责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等。负责处理群众信访接待,负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等。
财政科
负责财政预算、决算和收支管理,协助组织税收、内部审计、农村金融管理等。
社会事务管理科(公共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和优抚政策,指导协调拥军优属、扶贫帮困等工作,负责老龄工作、残疾人保障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负责民族、宗教、侨务管理与服务,负责制定并落实本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发展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负责科普、群众性文化、体育等相关工作,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公共卫生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公共卫生事业应急处置、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人口计划生育等工作,协助卫生监督执法和食品药品监管等。
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落实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行动规划;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境保护工作,协助抓好水利建设和水资源管理,负责协调并监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查处违章违法行为等。
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制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投资项目引进的指导和服务,负责本镇企业管理与服务、科技创新、信息产业发展等。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科(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村级账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
安全管理科
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协助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承担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农业发展办公室
负责制定本镇农业发展规划,负责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以及农业、林业、水务、畜牧产业管理,负责防汛抗旱、新农村建设、粮食直补、农业保险等。
旅游管理科
负责制定本镇旅游业发展规划,乡村旅游业发展建设和日常管理等。
社会保障事务所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区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监察、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工作等。负责协管员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及服务、工伤人员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本地区农村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与服务;社会保险代办;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性工作,推动城乡低保制度的落实;负责优抚对象审核、费用的发放工作;协助医疗救助、廉租房制度的落实。
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负责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教育工作;负责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负责通讯、广播、电视的技术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