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站设站学科
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
三、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
3.本校毕业博士不能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
4.不接收在职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有相关研究成果者优先。
四、相关待遇
1.博士后年薪待遇为20-30万元。即基本工资基数为15万元/年,另外根据考核业绩情况进行绩效奖励,达到优秀层次奖励绩效15万元,良好奖励绩效10万元,合格奖励绩效5万元,考核不合格予以退站处理。
2.学校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单位、合作导师及团队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发放绩效津贴。
3.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按学校规定为博士后提供租住公寓。
5.博士后科研经费由合作教授承担,鼓励博士后在站期间申请国家级、省级等各类基金和中国博士后科研基金项目。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站期间可以申报相应职称。
7.出站考核优秀的博士后,达到留校条件可申请留校。
8.博士后项目资助:
(1) 广东特支计划 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广东省每年资助博士和博士后200名,省财政给予每人50万元生活补贴。
(2) 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 。广东省财政每年资助1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申请进站博士后流动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
(3)广东省 珠江人才计划 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采用 核实认定、不限名额 的方式,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广东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年限为2年(不重复享受15万博士后日常经费拨款)。出站后留粤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4) 香江学者计划 。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
(5)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或接近)。
(6)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国家财政资助每人3万元。
(7)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特别资助:18万元(自然科学)/15万元(社会科学);面上一等资助:12万元(自然学科)/8万元(社会科学);面上二等资助:8万元(自然学科)/5万元(社会科学)。
(8)其他国家和广东省设立的资助项目。
五、出站要求
1.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最多不超过3年。
2.以第一作者且广州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高水平原创性研究论文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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