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ine;"> 招引计划表
seline;">
类别 |
专业要求 |
名额 |
经济类 |
应用经济学、金融学 |
5 |
建设类 |
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
5 |
产业类 |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药学、生物医学 |
4 |
文法类 |
哲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法学 |
2 |
seline;"> 二、相关政策
seline;"> 1.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列入全额事业编制,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seline;"> 2.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为博士研究生的,首次聘用3年,为所聘单位中层正职,期间享受相当于副处标准经济待遇。聘期满表现优秀且符合任用条件的,可提拔为党政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首次聘期满表现一般未能提拔的,根据个人实际任职职务,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seline;"> 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为硕士研究生的,首次聘用3年,聘期第1年为所聘单位中层副职,期间享受相当于所聘单位中层正职标准经济待遇。聘期第1年表现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提拔为所聘单位中层正职,聘用期间享受相当于副处标准经济待遇。聘期满表现优秀且符合任用条件的,可提拔为党政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首次聘期满表现一般未能提拔的,根据个人实际任职职务,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seline;"> 3.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在聘期间给予生活补助、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分5年按年度发放。
seline;"> 补助标准表
seline;"> (以下各金额为5年的最高补助总额)
补助对象 |
生活补助 (万元) |
购房(租房)补助 (万元) |
博士研究生 |
30 |
30(9) |
硕士研究生 |
20 |
15(6) |
seline;"> 4.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在聘期间享受区每年组织的健康体检、疗养休假活动(提拔为领导干部后执行领导干部的有关规定)。
seline;"> 5.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于聘用时约定在临安最低服务年限5年,未满解聘的不予保留事业身份。
seline;"> 6.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后,根据人岗相适要求,安排到重要平台、部门、镇街培养锻炼。
seline;"> 三、招引基本条件
seline;">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seline;"> 2.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seline;">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seline;"> 4.中共(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等优先;
seline;">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seline;"> 6.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seline;"> 四、引进方式
seline;"> 按公开报名、面试考核、择优选拔等程序进行。
seline;"> (一)公开报名
seline;"> 1.网络报名。应聘者下载并填写《临安区引进党政机关储备人才报名表》(附后),并提供就业协议书(往届生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以及证明本人能力水平、业绩阅历等相关个人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以电子版形式一同报送至临安区委组织部(人才办),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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