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方向
1.哲学领域 2 人:中国哲学或伦理学方向,先秦哲学、中国伦理学或中西伦
理学比较专长者优先。
2.教育学领域 1 人:教育哲学专长者优先。
3.心理学领域 1 人:发展心理学、人格心理学专长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在境内外一流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近五年有较高水平成果产出,须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1)主持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 CSSCI 期刊、集刊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
论文至少 2 篇。
2.年龄在 35 岁以下,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在天行教育哲学研究院工作;
3.具有与上述招聘方向相关的学科背景和科研经验,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学
术与研究功底,实质性承担过研究工作,有较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
4.具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团队意识、沟通协调能力、英语口头和文字表
达能力。
(三)岗位职责
1.申请人受聘后全职进入天行教育哲学研究院工作,视同研究院正式工作人
员,承担研究院分配的研究工作和任务;
2.独立或者协作完成具有较高质量的、与研究院任务相关的研究成果,形成
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实践影响力或社会影响力。
(四)工作待遇
1.薪酬和福利待遇依据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有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和津
贴补贴等,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2.根据工作岗位、工作业绩和对研究院建设发展的贡献提供奖励津贴;
3.研究院提供良好的资源与平台等条件,并根据研究院需求和课题实际需要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4.聘期内取得优异成绩者,可优先推荐在研究院工作。
(五)申请材料
1.个人简历(含详细学术简历、工作与组织管理相关经验等);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博士学位论文摘要;
4.代表性学术成果(电子版)、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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