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1 人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公安教育工作。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团队合作精神好。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
(三)年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不适宜从事人民警察教师工作的疾病。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学校类别、学历、学位等具体条件详见《广东警官学院2014年招聘计划表》(附件1)。
求职提醒:求职过程请勿缴纳费用,谨防诈骗!若信息不实请举报。 010-8484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