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条件
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二、 待遇与发展
1.基础薪酬。学校、附属医院给予每年20万元∕人的薪酬(税前,含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按月发放。
2.租房补贴。学校、附属医院给予每月3000元∕人的租房补贴。
3.绩效薪酬。在站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教学等业绩成果,享受学校师资同等绩效奖励;附属医院招收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视工作情况给予绩效薪酬。
4.科研津贴。鼓励合作导师、课题组及设站学院为在站博士后提供科研津贴。
5.资助期限。基础薪酬、租房补贴的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从取得主管部门进站批复当月起算)。
6.学校提供10万元经费支持博士后在站期间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7.在站期间,聘任到湖北时珍实验室研究人员,由时珍实验室发放薪酬,聘任期间根据科研成果额外进行绩效奖励。
8.政策资助。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资助标准: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标准:A档资助标准为每人10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4万元。在站期间,可申请入选香江学者计划,资助72万元。申请入选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72万元。
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资助8万元;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资助18万元;入选湖北省博士后尖端人才引进计划,资助40万元;入选湖北省博士后优秀人才跟踪计划,资助15万元;入选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资助30万元;入选湖北省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资助6万元;支持申报武汉市博士后人才倍增行动计划。
三、报名方式
1.自发布公告通知之日起至招收到合适人选为止,报名人员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 博士后 板块进行在线报名。
2.报名人员须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上传以下材料:(1)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博士毕业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2)已发表文章的复印件;(3)专家推荐信和其它可证明本人能力及水平的相关资料;(4)注明感兴趣研究方向。
3.初选合格者电话或E-mail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四、进站流程
我校全年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随时接受报名并组织进站考察遴选。办理进站流程:https://rsc.hbtcm.edu.cn/info/1068/11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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